根据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南宁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学工办组织、指导各专业、班级按《南宁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工办仔细审查材料,认真评选推荐,评选出汉语言文学专业2019级莫梅敏等33名学生为我院推荐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现将拟评选对象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3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请向我院学工办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我院学工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合兴路3号文学院学工办(五合校区理科综合楼414室),邮政编码:530299,联系电话:0771-4953831,联系人:郑悦。
附件:文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南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公章)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