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度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学工办组织、指导各专业、班级开展评选工作。
经过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工办严格审查材料,认真评选推荐,评选出汉语言文学专业2021级杨宇同学为我院推荐2021年度“励志助学金”获奖学生。现将拟评选对象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6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请向我院学工办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我院学工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合兴路3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学工办(五合校区文楼209室),邮政编码:530299,联系电话:0771-4953831,联系人:郑悦。
附件:(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励志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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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