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年级、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正常上班、上课。为了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同学们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节假日期间同学们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不能留宿外人,严禁学生酗酒,杜绝男女混居等情况发生,对违纪学生要按有关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伤害、防盗窃、防火灾、防溺水、防诈骗、防邪教传销,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
3、清明节”期间,学校不提倡组织集体外出郊游、春游和校际间的联谊活动,对凡未经批准,学生自行组织外出活动而发生事故的,由组织者和参与者负全部责任。
4、放假期间,不鼓励家住南宁市以外的学生回家或外出游玩。凡要求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请假程序是:学生本人写出正式假条(请假条上须写明:“请假离校返家或外出游玩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全部责任”,写明请假期间的去向和起始时间、家庭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交班主任或辅导员核实,再递交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离校。各班班干要及时提醒学生按时返校上课,原则上不批准学生延长假期。
5、各班班长应在4月3日上午12:00前,将本班请假返家或外出的外地学生人数发至学生会纪检部陈小冰邮箱。对节假日之前未经请假擅自离邕的非南宁籍学生要严肃处理。对于不经请假擅自离校,除发生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外,返校后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并视认错态度进行纪律处理。
6、4月6日晚,各班班干须对本班同学进行晚点名,并于4月6日晚21: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学生会纪检部。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